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
深圳市文化馆(原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80年,是市文体旅游局下属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单位,国家一级馆,广东省特级馆。文化馆拥有福田区燕南路95号和梅华路128号两块服务阵地,总建筑面积为12490平方米,内设各类艺术培训厅与展览厅、影剧场、录音棚、《文化天地》刊物编辑部、群众文化网站等服务设施。其打造的“公益文化艺术培训”、“周末剧场”、“公益讲堂”等系列文化活动已形成品牌,丰富着市民生活,组织的各类群众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硕果累累,馆办各类艺术表演团队在公益性演出及文艺比赛中成绩优异为深圳市赢得了荣誉。
一、单位的性质和任务
根据国家文化部文群发(1992)28号颁布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文化馆的性质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具体的工作任务是:
1、组织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业务干部,指导文化馆、站业务工作。
2、组织全市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侧重组织具有导向性、示范性、试验性、探索性的文化活动。
3、组织、策划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
4、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
5、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6、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特别还担负着市里交办的重大艺术活动的组织以及文化下基层演出、重大节假日庆典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深圳市文化馆现实有在编人数62人,编外人员(企业编)15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5人,中级职称26人。按照编办批准的馆内机构设置为五部一室一公司一中心,即办公室、群文理论部、艺术活动部、美术摄影部、少儿工作部、文学戏剧部以及群艺文化发展公司、群星音像制作中心、影剧场等。目前,我馆属下有10大文艺社团:深圳市少儿艺术团、簕杜鹃艺术团、客家山歌艺术团、京剧联谊会、本土艺术团、万丰村粤剧团、深圳民乐团、深圳艺术摄影学会、深圳市爱乐男声合唱团等。这些社团承担起了大量的对外文化交流、文艺下基层演出、大型文化活动等重任,为深圳的群文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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